解读危险品报告:您的必备常见问题解答手册
解读危险品报告:您的必备常见问题解答手册
无论您是经验丰富的行业专业人士,还是想要了解危险材料处理的新手,这篇文章都旨在为您提供见解和指导。让我们根据与危险材料法规 (HMR) 相关的历史解释函 (LOI),为您解答 PHMSA 提出的危险材料事故报告中最紧迫的问题。
此外,如果您需要事故报告方面的支持,请考虑与 CHEMTREC 合作,以确保简化流程以及提供一致且随时可用的数据。CHEMTREC 已在 PHMSA 注册,可代表您提交 DOT 表格 5800.1 报告。单击此处了解有关此产品的更多信息。
1. 问题:谁负责填写和提交详细的危险材料事故报告?
回答:根据 § 171.16(a) 的规定,事故发生时,每个实际持有危险材料的人员都必须向部门提交 DOT 表格 F 5800.1 上的危险材料事故报告。有关提供和保留事故报告副本、表格获取地点和表格归档地点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 171.16(b)。
2. 问:我需要多长时间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回答:根据 § 171.16(a),个人必须在发现事件后 30 天内向该部门提交详细的事件报告。
3. 问:如果发生符合 § 171.15(b) 中标准的事件,谁负责通过电话立即通知?
回答:根据 § 171.15(a) 的规定,当事故发生时,每个实际持有危险材料的人都必须通过电话通知国家应急中心 (NRC) 1-800-424-8802(免费电话)或 1-202-267-2675(收费电话)。任何执行或根据合同负责执行任何 HMR 职能的人都应根据法规对其正确履行负有法律责任。
4. 问:发生符合 § 171.15(b) 中标准的事件时,我需要提前多久通过电话通知国家应急中心 (NRC)?
回答:根据 § 171.15(a),任何人必须尽快通过电话通知,但不得晚于 § 171.15(b) 中所述的任何事件发生后 12 小时。任何超出安全保护事故现场所需时间的报告延迟都是不允许的。
5. 问题:如果发生事故导致通往主要高速公路的通道(即入口匝道、出口匝道、弯道或岔道)关闭,那么通往高速公路的通道的关闭是否被视为“道路关闭”并受 § 171.15 中的危险品报告要求的约束?
答案:是的。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例如提供高速公路(包括州际高速公路)通道和交汇处,被视为“主要交通干道或设施”的组成部分,因此受 § 171.15(b)(1)(iv) 要求的约束。
6. 问:如果在装卸操作过程中,收货人发现或观察到货油罐机动车(CTMV)或其他散装包装出现泄漏,是否需要提交事件报告?
回答:如果事故发生在运送危险品的承运人观察或参与卸货作业时,则必须报告事故,因为承运人被视为当时拥有危险品,即事故发生在运输过程中。对于这些事故,运输危险品或其他散装包装的承运人必须填写 DOT 表格 F 5800.1 危险品事故报告。
但是,如果在承运人交付材料并离开现场后,收货人从运输车辆上卸下危险材料或清空散装包装时发生或发现事故,则无需报告事故,因为事故发生或发现是在运输结束后。因此,对于承运人交付危险材料后发现的未申报货物或损坏或泄漏的货物,收货人无需提交 DOT 表格 F 5800.1 报告。
请注意,此类排放可能会受到当地、州或联邦报告要求的约束。我们建议您拨打 1-800-424-9346 联系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此外,如果有人受伤或死亡,可能需要向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 (OSHA) 报告 - OSHA 的 24 小时热线是 1-800-321-6742。请参阅 29 CFR 1904.39,了解向 OSHA 报告因工作相关事故导致的死亡、住院、截肢和失明的具体要求。
7. 问题:根据 § 171.16,发现未申报的危险材料时必须提交危险材料事故报告(DOT 表格 F 5800.1)。什么是“未申报的危险材料”?
回答:根据 § 171.8 的定义,未申报的危险品是指受任何危险品通报要求约束的危险品,并且在商业运输中,接受运输危险品的人员没有任何明显迹象表明存在危险品。
此外,未申报的危险品不会在随附的装运单据、运输车辆、货运集装箱或包裹外部向接受危险品运输的人员提供存在危险品的迹象。
8. 问:未申报货物的事故报告表上需要填写哪些信息?
回答:未申报货物的性质决定了在发现时可能无法获知有关货物的完整信息。如果未申报货物是因为在运输过程中从包装中释放出物质而被发现,则应在已知具体信息的范围内补充事件报告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中的信息。
同样,报告的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也应填写事件后果。如果发现未申报的货物,且包裹中未释放任何物质,则提交报告的人应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包括第二部分第 10 项中的承运人信息、第二部分第 11 项中的托运人/报价人信息以及第二部分第 12 和 13 项中的货物起运地和目的地信息。
对于所有与未申报货物有关的报告,导致发现未申报货物的事件应包含在报告的第 VI 部分中。最后,对于所有与未申报货物有关的报告,应填写第 VIII 部分以提供联系信息。对于在发现未申报货物时未知的信息,可以在报告中注明该信息未知。
9. 问:如果放射性物质包装在运输过程中受损,但放射性物质本身尚未从起屏蔽作用的内包装中释放出来,而且损坏不会导致放射性污染或过量辐射暴露,是否需要立即通知国家应急中心(NRC)?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 § 171.15,如果放射性物质包装破损,即使内包装完好无损,也需要立即通知 NRC。另请参阅关于事件报告(2019 年 6 月 25 日) 。
10. 问:提交事件报告的人必须保留事件报告的副本吗?
答案:是的。交通部 (DOT) 授权代表或特派人员提出报告请求后 24 小时内必须提供事故报告的书面或电子副本,并且必须保留两年。有关事故报告保留的具体要求,请参阅 § 171.16(b)(3)。
11. 问:向 PHMSA 提交事故报告后,我必须将报告副本保存在哪里?
回答:报告必须可通过贵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获取,或者,如果报告保存在其他地方,则在报告请求后的 24 小时内可在贵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获取(如果报告保存在报告人的主要营业地点以外的地方)。有关事件报告保留的具体要求,请参阅 § 171.16(b)(3)。
12. 问:申报人可以在哪里获得 DOT 表格 F 5800.1 的副本?
回答:电子版可在此处获取,并且 《危险品事故报告编制指南》也可供下载。
13. 问题:在装卸软管连接和故障过程中,可能无意中泄漏多少危险材料,才需要提交 DOT 表格 F 5800.1 上的危险材料事故报告?
回答:泄漏报告有例外情况,前提是事件不属于根据 § 171.15 规定立即通过电话通知的情况。例如,根据 § 171.16(d)(1) 规定,事件报告要求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 允许排放的材料的通风口;(2) 密封件、泵、压缩机或阀门的常规操作;或 (3) 装卸管线的连接或断开,前提是泄漏不会导致财产损失。
14. 问:承运人是否需要根据 § 171.16 提交机动车辆油箱或机动车辆液压、冷却或润滑系统泄漏事故报告?
答案:答案是否定的。HMR 管理商业中危险材料的运输。机动车辆油箱、液压、冷却和润滑系统中的液体不属于“商业运输”。有关 HMR 的适用性,请参阅 § 171.1;另请参阅 49 USC 5101 等。因此,§§ 171.15 和 171.16 中的报告要求不适用。请注意,此类排放可能需要遵守当地、州或联邦报告要求。我们建议您致电 1-800-424-9346 联系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15. 问: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后,如果发现箱子、桶或类似包装出现泄漏,是否需要提交事故报告?
回答:运输结束后发现的事故(即任何方式的危险材料运输,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装卸或储存)不受 HMR 下的事故报告要求的约束。有关运输功能的规定,请参阅 § 171.1(c)。
16. 问:根据 § 171.15,如果事故导致“道路封闭”,且未造成危险物质泄漏,是否需要立即通知?
答案:是的。无论是否实际泄漏了危险材料,如果主要交通干线或设施关闭或停运一小时或更长时间,则必须根据 § 171.15 报告该事件。此外,根据 § 171.16(a)(1),任何时候根据 § 171.15(b) 要求立即通知,也必须在发现事件后 30 天内提交书面报告。
17. 问:当发生涉及危险品包装且其中仅含有危险品残留物的事故(如 § 173.29 所述)时,是否需要提交事故报告?
回答:仅含有危险材料残留物的包装不属于事故报告的例外情况。请参阅 173.29(a)。第 171.16(d) 节规定了事故报告的例外情况,其中包括一些可能适用于仅含有残留物的包装的情况。但是,没有具体规定适用于含有危险材料残留物的空包装。有些情况下必须提交事故报告,例如当包装组 (PG) II 危险材料从仅含有危险材料残留物的桶中释放出来时。
18. 问:危险品事故在运输结束后发现,收货人可以提交事故报告吗?
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发生 § 171.15(b) 或 § 171.16(a) 中规定的任何情况,个人可以提交危险材料泄漏或事故报告(即使没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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